潑汽油放火燒北市府未遂 判刑2年

在台北市政府大樓縱火的嫌犯林坤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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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線在林嫌住處將其逮捕。(資料照片)

去年7月發生的台北市府建管處辦公室遭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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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林坤泰稱不滿社會想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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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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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辯稱不知地點是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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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法官認林住在北市府附近且開過計程車不可能不知縱火處為市府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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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共危險罪判刑2年。去年7月6日凌晨,

帶狀裁切代裁

,台北市政府大樓一樓東南側的建管處辦公室,遭不明人士砸窗潑汽油縱火,案發後警消迅速撲滅,沒有造成重大損失,但歹徒囂張向公部門縱火行徑,引起各界關注,警方經一天的追查,查出是48歲男子林坤泰犯案,並在他光復南路住處逮人。林向警方說是對社會不滿,想要搞破壞,才會買汽油縱火,但對於「不滿什麼」卻說不出來,檢方偵查後將林起訴。北院審理時,林坤泰聲稱不知縱火地點是市政府,但法官認為林就在北市府附近的光復南路,而且以前開過計程車,對北市府附近道路和地理環境,都較一般人熟悉,不可能不知道他縱火地點是市府建築,依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的公共危險罪,判林2年徒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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