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虐殺少女 辯偏執症求饒命

     兩年前震驚社會的葉姓國二女生遭性侵殺害棄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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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進行「生死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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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凶嫌林國政有「偏執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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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官饒他一命;檢方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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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緊勒少女頸部直至舌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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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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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達人神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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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判他死刑,全案辯結擇期宣判。
     林國政兩度因性侵案入獄,一百年二月甫出獄,就再犯下此案,林迄今從沒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一審將他判死,他還當庭高喊「司法不公」,二審認定他沒有矯治改善的可能,再犯的危險率相當高,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仍判他死刑。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依新制,由審判長黃正興召開辯論庭,因本案為性侵案,審理過程不公開。據了解,對於林是否應該判死,檢辯針鋒相對、唇槍舌戰,進行了一場精采的法律攻防戰。
     法扶律師稱,林勒昏葉姓少女後性侵,因被害人驚醒,擔心事跡敗露,才另行起意殺人,應分別論處性侵、殺人罪,依數罪併罰不該判處極刑。
     檢方反駁,林性侵後痛下殺手,殘忍虐殺少女,應論處性侵殺人罪,判處最重刑度死刑。
     林的律師另以精神狀態抗辯,辯稱林國政有精神疾病,一看落單的女子就有想加以性侵的衝動,是偏執症患者,對精神病患不宜判死,以符兩公約精神。
     檢方則舉出長庚醫院的鑑定報告,證明林沒有明顯的精神病症狀,犯案時有辨別能力,不得減刑。
     檢察官在結辯時慷慨陳詞,他指出葉姓少女被性侵勒斃後棄屍,養父母痛失愛女,造成無法彌補傷痛;林犯後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僅關心與自身利益有關事項,觀念偏差、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人性已泯,應判處死刑,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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