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新北市某國小任教的游姓男老師,
,去年失戀後,
,為了報復同在該校任教的前女友,
,竟潛入教室隨機偷其他女老師的包包,
,還依包包內的身分證資訊,
,找到前女友住處開鎖行竊,
,事後他良心不安主動歸還包包,吃上竊盜、侵入住宅等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他一時失慮,今給予他緩起訴2年,條件是服義務勞務60小時,另須賠償女老師住處的換鎖費用1萬元。(中時即時),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