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危樓重建從中賺佣金 判刑3年半

北市一棟大樓曾因九二一大地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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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更新會蔡姓理事長被控向建商詐騙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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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逾2000萬元。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年半定讞。這棟大樓屋齡3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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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地震後嚴重受損成危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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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住戶決定自行拆除,

屋頂漏水

,在民國94年重建完成。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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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被住戶推選為大樓更新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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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大樓拆除、重建。他把拆除工程委由自己的學生花姓男子及其父親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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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為圖謀私利,找花氏父子偽造文書、提高工程款,抽取佣金,後來還假借代建商墊付款項名義,利用偽刻印章開立支票,詐領工程款,不法所得2000多萬元。更一審指蔡男曾為人師表,竟利用大樓因地震受損,藉機不法獲利,且他犯後避重就輕、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依偽造文書罪判處他3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105042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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