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調整 台中稅務局:經濟弱勢可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

地價稅飆漲帶動物價上漲!市議員吳瓊華(中)今天為基層百姓請命!(陳世宗攝)

為符合公平原則及回歸市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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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各縣市政府應讓公告地價更趨近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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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導致地價稅稅基提高的狀況。台中市議員王立任等關心影響弱勢民眾相關權益;地方稅務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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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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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經濟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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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低收入,稅法有寬容措施,可依規定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市議員吳瓊華、張廖乃綸、張滄沂、陳政顯、蘇柏興、王立任等,今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關心中市地價稅調整議題,尤其必須保障弱勢民眾相關權益。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地價稅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人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因素,或經濟弱勢,屬低收入,而繳不出稅者,可檢附有關機關核發的災害證審核符合規定者,審核通過後即可同意延期或分期繳納。稅務局指出,各界關心地價稅稅基 提高,增加民眾租稅負擔,對此,該局研擬提案,建議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法等相關法令,調降地價稅累進稅率,並針對重劃地區延長減徵期間,緩步恢復全額課徵,減輕對民眾的影響。地政局表示,105年公告地價各區有漲有降,整體平均雖然上調38.25%,但市價比14.61%仍是六都最低,等於100元價值的土地,僅以14.61元課稅,比起台北26.29%、高雄24.27%,台南19.42%,桃園19.39%、新北17.24%,台中課稅標準要低得很多。地政局表示,地價調整依規定地價公告三年一調,上次調整是102年進行,因此今年依規必須再調整。而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辦理,因此,調整的時間點均有相關規定,與所謂房市走勢無關,更與市府預算動支情形無涉。(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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