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監院檢舉 中研院法律顧問沒有律師資格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中),

魚池過濾機

,圖右為立委黃昭順;左為立委李彥秀。(鄭任南攝)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右)29日至監察院遞交檢舉函,

攝影

,檢舉中研院未查證就辦理限制性招標,

APP下注

,由監察院內服務 人員代表接受檢舉函。(鄭任南攝)

今日國民黨立法委員陳宜民、黃昭順、李彥秀赴監察院遞交檢舉函,

弱視

,具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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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中研院招標程序瑕疵,

耳鼻喉黏膜潰瘍

,違反政府採購法限制,

感情挽回

,隨意開設限制性招標圖利特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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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中研院法律顧問鄭哲民15日曾公開力挺院長翁啟惠並未違反中研院技轉內規。並對媒體表示,科技移轉利益揭露表列舉二等親等以內親屬範圍,漏列子女部分,此項疏失為中研院在研擬相關規範過程中基層法務人員的文字疏漏,誕辰委員認為,其間雖層層審核卻都未發現,實為行政疏失。陳宜民兩度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翁啟惠,中研院公共事務處在聘任法律法律顧問的缺漏。陳宜民發現,鄭不具台灣律師資格,卻曾以「鄭哲民律師事務所」名義標了中研院兩個法律諮詢服務採購案。中研院梁啟銘特聘研究員4月27日,於立法院接受陳宜民委員質詢時也坦承招標時沒查證。陳宜民質疑,依據現行政府採購法第22條,詳細規範限制性招標的要件,「哪一項是與本案符合的」?中研院未依法查核,便宜行事也浪費公帑,加上浩鼎案的爆發,顯然內部稽核制度有相當大的問題,呼籲監察院立即介入調查。(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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