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羅文明表示,
,未來申請人掛件後,
,10天內召開審議會,
,都發局會發文要求相關單位5天內表達意見。審議分層,
,公共工程或爭議案須經過幹事會、大會審議,
,但樓地板面積3萬平方公尺以下的民間開發案,經幹事會、專案委員會審議;規模更小的民間案,只要經一階段的專案兼幹事會。過去都審資料龐雜,未來市府要求申請人控制在40頁左右,並公開上網。,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