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洪智坤昨日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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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7日松菸BOT案第3次甄審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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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文化局長的李永萍竟然只花7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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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跑完開發權利金15億調降為12億的決議公文。消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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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立即出面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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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權利金是為因應景氣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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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當時台北文創公司根本還沒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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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指控張冠李戴。北市府日前將松菸BOT案歷年來的所有公文,全都上網公開。昨洪智坤透過臉書提出質疑,直指松菸BOT案在97年3月17日召開第3次甄審會議前,李永萍中午12時45分決行公文,以「考量近來原物料漲幅大,物價波動高,為促進廠商投資意願及徵求好的建築設計」為由,請甄審委員會同意將開發權利金降低。洪質疑,李永萍是在當日12時45分簽該份公文,還上呈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結果卻能趕在當天下午2時開會前,做出開發權利金15億調降為12億的決議,「1小時15分鐘的午休時間,簽文就跑完了?」他認為,富邦最後以13億元得標,但當時有另家廠商提出16.5億,啟人疑竇。面對質疑,李永萍回應,洪智坤選擇性公開資料,僅挑選部分就張冠李戴,利用臉書羅織故事,像是要把相關人士都無端捲入,拿去當成與富邦談判的籌碼。這項作法,她深感遺憾。李永萍說,召開第3次甄審會議之際,該案還在公告上網階段,根本不知道哪些業者有興趣參與投標,台北文創公司更是在2年後才成立。另外,權利金調降主因,是由於2次甄審會議後,投標反應不熱絡,業者認為當時國內景氣環境不佳,市府才會透過調降權利金,來增加投標誘因。當時才會由副市長召開跨局處專案小組會議,決定將開發權利金從15億降為12億,並於第3次甄審會議通過。李永萍也反嗆柯市府說,調整權利金非單一文化局可決定;當時跑公文的流程也只是把會議記錄變成公文的程序,「如果以柯市府的標準來看,不是應該獎勵這種效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