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嚴控TRF風險,第三波5管控將上路

金管會嚴控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及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等高風險衍生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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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修正相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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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管控方案祭出五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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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在今(27)日發文公告後即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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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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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徵提期初保證金和交易額度上限措施有1個月緩衝改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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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將於2月底實施。金管會第三波管控方案包括:一、專業法人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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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由5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二、不得與自然人、非避險目的的一般法人交易;三、匯率類複雜性商品契約不得超過1年、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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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上限為名目本金的3.6倍;四、徵提2%期初保證金;五、銀行核給客戶的交易額度上限,不得超過客戶可驗證往來資力的2.5倍。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鑑於國銀海外分行應尊重當地法令及市場規定,並考量海外分行客戶主要為境外客戶、與在當地業務發展的公平競爭,TRF第三波管控方案原則上不適用於海外分行。不過,為有效掌握銀行整體交易資訊及曝險,海外分行辦理銷售該商品時需向金管會申報。針對市場傳出銀行提供客戶換約以債養債、減緩賣壓,詹庭禎強調,若為協助客戶業務正常營運,就客戶平倉損失以放款支應或暫列應收款項,金管會予以尊重,但銀行不應以擴大額度或延長契約期限等方式辦理新交易,以短期取得的權利金或利益彌補虧損,恐使客戶未來可能承擔更大部位風險,新措施上路後就不能有換約行為。(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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