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拉夜店大火9死8傷 業者判刑5年4月

台中的阿拉夜店5年前大火,

中嘉

,造成9死8傷,

創新專利

,最高法院今天審酌夜店負責人王銘哲漠視公眾安全,

基隆港接送

,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著作權申請

,依違反建築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5年4月確定。判決指出,

著作權侵權

,民國10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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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阿拉夜店因表演火舞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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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燃天花板泡棉釀成大禍,

仿真髮際線

,造成9死8傷慘劇。案發後王銘哲財產遭扣押,

專利權

,台中市府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刑事部分,王男遭檢方起訴求刑6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王男惡性重大,且犯後遲未與被害人及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將他判刑5年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105031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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