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帆、漁船爭碼頭 引爆衝突

「八里風帆碼頭」是台灣唯一合法並量身打造的河岸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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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國內帆船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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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帆船愛好者與當地漁民長期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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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認為對方是「乞丐趕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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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度協調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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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更激辯2小時。新北市體育處長廖進安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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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船愛好者不應影響漁民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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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雙方共同使用碼頭。位於八里左岸的八里風帆碼頭,2005年正式啟用,基地面積約2300坪,結合左岸會館、水筆仔公園與十三行博物館,成富饒人文風情的「八里左岸藝文帶」。「嚴禁任何不利於風帆運動的人事物。」新北市體育總會帆船委員會主委方力暉發現,不少漁船從岸邊延伸侵占碼頭,還在河面灑網捕魚,影響風帆進出與舵航;漁民開車進出園區運送貨物、器具等,每周卻造成1、2件自行車騎士摔倒,有時還不慎破壞船身。巨鷗帆船俱樂部結束第1次5年合約後,堅決修正合約條文,致碼頭流標5次,直到市府刪除「和漁民共同使用碼頭」條文,巨鷗才同意重回風帆碼頭,沒想到引爆帆船愛好者與漁民之間的衝突。10餘名漁民昨聚集碼頭表達抗議,不滿俱樂部斷人生計,要求對方交出園區鑰匙,同意車輛通行。「從小就在這捕魚、抓蝦維生,憑什麼要我們離開?」「巨鷗不應『乞丐趕廟公』!」市議員鄭戴麗香表示,漁民與委員會協調約10次,雙方卻都不肯互退一步;當她見漁民扛著沉重的網子或油料等,從大門徒步上百公尺走至岸邊,連她都感到憤怒、不舒服。市議員鄭宇恩認為,根據合約的敦親睦鄰條款,巨鷗不應拒漁民於門外,更不應因此終止合約,讓碼頭成廢墟;市府應盡速訂定相關規則,讓兩者互利共存。體育處長廖進安允諾,漁民及船隻經漁管處登記、造冊後,持通行證進出碼頭;車輛須盡速上下貨後駛離,但比賽期間不得駛入,若造成傷亡。將由漁民自負,體育處1個月後提供切結書內容供雙方簽訂。方力暉無奈表示,魚有魚路,蝦有蝦道,風帆碼頭顧名思義僅供風帆使用,市府及民代不依法行政,只為盡速平息紛爭,根本是便宜行事;巨鷗不排除向市府及漁民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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