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要求限改 遠雄:有意願改善但盼回歸合約

北市府今天發函遠雄巨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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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個月內表達是否有改善意願、3個月內完成。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剛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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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共發函23次表達有意願解決目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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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市府希望再度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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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再以函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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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考量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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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解決僵局。但他也呼籲市府回歸合約和法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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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會以保障廠商、股東和員工的權益為優先考量,必要時採取行政救濟及司法訴訟來維護。楊舜欽說,3個月內要完成改善,如果還是依照市府「依法無據」的7項基準,適法性就有問題;他強調,中華民國原有的安全法規已經相當完善,台灣建築中心原本也有性能審查機制,不需要將不合法、由日本人士針對大巨蛋的7項基準納入,市政府藉此干擾才是造成性能審查延宕的主因。由於市府也要求提出合理的趕工計畫,楊舜欽說,目前是停工狀態,需要先請都發局撤銷停工,才能計算的趕工時程、擬定計畫,停工時間越久,復工所需的成本和時程也相對增加,目前停工中無法預估工進和成本。他也說,市府希望遠雄對於大巨蛋的興建與營運「不要怠於努力」,但這段時間以來,是市府以於法無據的條件阻擾,且不斷對外放話要執行任何強制手段,回歸契約和法令才是雙方應該努力的方向。(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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