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娘繼父虐5年 外公提告救男童

     陳姓夫婦六年前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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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隔年帶著當時年僅三歲的兒子改嫁楊姓男子;詎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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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生母陳女疑對前夫仍心存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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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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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和楊男聯手以各種恐怖手段凌虐男童。男童外公得知女兒惡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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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氣得提出停止女兒及楊男對外孫的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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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准。
     男童外公告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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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到學校接外孫,看到外孫跛腳走路,發現全身都是瘀傷,外孫說被媽媽打的。沒多久,接獲社工通知,說外孫被生母及繼父嚴重家暴,如果他不能接手照顧,就要送到寄養家庭。
     男童說,媽媽和繼父以各種恐佈手段凌虐他,包括用皮帶緊勒脖子在地上爬;逼迫他從十一樓頂樓跳下去;脫光衣物沖洗冷水,還鎖在陽台,在寒風中裸睡至天明;深夜開車載至山區,要脅不聽話就丟棄;處罰他在馬路上半蹲,甚至辱罵他「廢物、垃圾、沒有人要的垃圾」。男童向外婆哭訴,外婆安慰說:「垃圾也會變黃金。」外公得知後,向法院聲請停止女兒和繼父對外孫的親權。
     男童母親否認虐兒,辯稱離婚後患有重度憂鬱症,孩子不聽話才出手管教。繼父楊男還花大錢讓孩子讀明星私立小學,平時管教盡量用鼓勵代替體罰。但據縣府社工調查及男童證詞,陳女確實和楊男長期虐待小孩。
     法官認為,男童生母長期對未成年人有不當行為或態度,已達濫用親權的程度,且小孩表達不願意再與生母及繼父同住,聲請人請求停止陳女及現任丈夫楊男的親權有充分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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