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嫌搶車行凶 還想載屍找女友

劉嫌在羈押庭上承認拿榔頭敲死女老師,

洛磯山脈親子營

,隨即搜刮身上2000餘元後逃逸,

有線電視

,檢方並指出他在殺人後曾經發動汽車,

除味劑

,還試圖載著屍體找女友,

單把湯鍋

,但因車子有暗鎖無法排檔作罷,

嘉義長期照護

,不過臨走時劉嫌仍抽走車鑰匙並把門上鎖。檢警透露,劉嫌與住在鳳山女友分手1個多月,與女老師素昧平生,在案發前一天購買榔頭,比較吻合想找女友談判,女老師買菜成了強盜對象,橫死街頭。警方能破案也多虧找到他的臉書,從前女友身上掌握到他行蹤。劉嫌如果普通殺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強盜劫財而故意殺人則面臨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由於他在案發後搬離住所有逃亡事實,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之罪,檢方昨天聲押獲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