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 教團:對私校師保障不足

全教總召開記者會指「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未保障私校教師權益。(林志成攝)

「教育部全面棄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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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衝擊私校教師權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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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月18日公布實施的「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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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私校教師的保障明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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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給了惡質私校經營者苛扣教師薪資的空間。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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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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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完成《教師待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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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無法可依的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條例終於有了法源依據,當時各界還以「遲來的正義」來形容教師待遇的法制化。「教育部2月18日公布施行細則,讓私校老師非常失望。」張旭政說,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裡面,竟然未提任何保障私校教師薪資的條文,可以預見,未來私校教師的勞動條件將是雪上加霜,教育部如不及時補教,私校教師的抗爭將層出不窮。張旭政表示,《教師待遇條例》精神是讓私校教師待遇比照公校,但教育部公布的施行細則卻未有任何保障私校教師權益的條文,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私校因這個法令而提高教師待遇,反而看到「投機取巧」,譬如提高老師的本薪、但降低研究費,老師實質所得並未增加。全教總要求教育部補救,否則將在立法院新會期遊說立委修改《教師待遇條例》,在法令裡面明確訂出私校教師的權益。全教總提出四個主張,一、私校教師本薪及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地域加給之月支數額,均不應低於公立同級學校;二、教師成績優良的標準不應由各校自行決定,須由校務會議通過會與教師工會協商訂定;三、私校未與教師協議逕行變更支給數額,無效;明訂獎金計算應包括各項加給、私校教師的獎金審定程序及校方違法的改善期限。(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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