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高鐵行李從電扶梯滾下去 過失傷害判拘役

佘姓婦人去年2月到高鐵左營站搭車時,

苗栗一對一照護

,行李箱沒放穩,

人力仲介

,結果從電扶梯滾下去,

前置調解案例

,還因撞到張姓民眾,

不沾鍋用鍋鏟

,導致對方跌倒並被電扶梯齒輪割傷。雖然佘婦事後賠償對方數千元,

爬梯購物車

,但因無法達成和解,高雄地院依過失傷害判佘婦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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