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台灣人印尼運毒判死刑 外交部:去年探視確認人道待遇

針對3名台灣人運毒犯遭印尼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一事,

商城訂單代管

,外交部晚間表示,

台中洗腎陪同

,我駐印尼代表處在去年11月與3人家屬聯繫,

微針

,並於去年12月前往探視,

佈施白米

,確認3人的人身安全與人道待遇,

新北美睫課程

,並提供相關行政協助。外交部指出,3名國人因涉嫌走私毒品於印尼雅加達機場遭印尼警方逮捕,並於去年遭印尼最高檢察院求處死刑。經向印尼司法人權部確認,印尼最高法院於上月20日對3嫌判決死刑。我向印尼方面要求正式通知我方,同時瞭解是否仍有可能之救濟管道。外交部強調,政府尊重印尼司法審判,亦積極爭取保障國人應享之司法權益。毒品販運在許多國家皆屬重罪,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自毀前程。(旺報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