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父性侵女兒二二二次 判刑十九年

    徐姓男子從小女兒十三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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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女兒卡到陰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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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指跟生殖器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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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陰陽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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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女兒廿三歲前。台灣高等法院十七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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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徐某違反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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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女兒不可磨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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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兩百廿二個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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