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法院長王金平案的陪席法官陳靜茹(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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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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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承審1起民事案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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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遲交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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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複製與案件毫無關聯的他案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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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AB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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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當事人。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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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的行為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昨日將她移送監察院審查。
陳靜茹透過北院發言人賴劍毅表示,99年間,她因加班趕年底結案,可能案件較多導致疏失,她尊重法官評鑑委員會的決議。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對此決議予以肯定,他表示法官不當行為應該交由外部審查機制調查,才能真正落實「法官法」精神,杜絕司法弊端。
法評會決議書指出,北院民事庭法官陳靜茹於獨任審理民事案件時,在99年12月16日宣判當日下午,為了避免遲延交付判決原本,先行透過電腦民事審判資訊系統,上傳尚未製作完成、判決理由「抄來」的判決書,交差結案。
不料,陳靜茹疏於未告知書記官上傳的判決書是應急的「假」文書,導致書記官誤將此列印寄送給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後,發現判決內容混有與案件全然無關的敘述,向書記官反應,陳獲悉後連忙補寄「正確」的判決書。
經當事人向民間司改會檢舉後,司改會今年4月具狀請求將陳靜茹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
法評會認為,陳製作「AB判決書」的違失行為,稍加注意即可避免,卻疏失而產生重大明顯的違誤,陳已嚴重違反法官職務上應盡的義務,損及當事人對判決形式正確性的最基本信賴,決議將陳靜茹移送監察院審查。
依「法官法」規定,屆時監察院若認為陳的違法行為情節重大,則可通過彈劾,送交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對陳予以申誡、記過、降級、停職等懲戒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