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扶身障賣彩券者上廁所 趁機行竊2男判刑

何姓、鍾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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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28日在台中火車站前,

一次結清

,見賣彩券的劉男身障、行動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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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設計由何男假意攙扶協助其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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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男再趁隙偷走他電動輪椅內現金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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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得手,何男立即放手,任由被害人跌坐在廁所地板,忙著去分贓。台中地院依竊盜罪判處2人各4月徒刑。判決書指出,31歲鍾志斌、53歲何文慶,見劉姓身障者平日在台中火車站前賣彩券、口香糖,兩人竟設局,於去年4月28日下午5時許先與劉男攀談,假好意要協助劉男上廁所,先由鍾男協助攙扶其到公共廁所,再由何男在廁所內等待,鍾男則利用此空隙,偷走被害人掛在電動輪椅的錢包,內有現金3300元。何男原本還攙扶著劉男,看到鍾男得手現金後,還往反方向落跑,還以為對方想要獨吞,立刻撤手,任由劉男跌坐在廁所地板,衝過去與鍾男會合,立即在火車站旁麵包店前分贓,鍾男分得多數、2700元,何男僅得600元。鍾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何男矢口否認,辯稱不認識鍾男,也沒分到錢,還稱當時路過,鍾男拜託他協助劉男上廁所。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如果何男所言為真,既然好心幫忙,又怎麼會中途放手,任由身障者跌倒而不理會?認定是卸責之詞。依竊盜罪判處2人各4月徒刑。(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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