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無3千萬交保 黃季敏還押 竹縣消防局2官員 涉貪判刑

     涉貪收押近1年的前消防署長黃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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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經台北地院提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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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本案交互詰問程序已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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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串供、滅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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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准500萬元現金、2500萬書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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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3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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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晚7到9點到住所轄區派出所報到。
     懇求交保的黃季敏,在七夕情人節得知可以交保後,非常開心,當庭感謝法官。但因保金準備不及,暫時還押看守所。合議庭表示,家屬辦妥交保手續,黃季敏就會從看守所直接釋放,書面保部分,將由黃妻簽下,未來黃若逃亡或未準時出庭,其妻就得被追償2500萬元。
     另外,新竹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前科長林釗文,涉綁標、圍標,收賄101萬;前消防局長林祥欽也涉向廠商索取價值2萬4000多元登山裝備,台中地院依貪汙罪判林釗文14年6月徒刑、林祥欽4年10月,追繳不法所得。
     竹縣消防局長孫福佑表示,林釗文因所涉案件是貪汙罪,消防局將會在收到一審判決書後,對已經停職中的林釗文再召開人評會予以免職處分。
     至於前局長林祥欽已經退休,消防局不便表示意見。新竹縣政府人事處表示,林祥欽已申請退休並核准月退,全案要等到定讞後,若被判褫奪公權,縣府將會在其收到執行令時,停發其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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