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為披薩殺男友 女二審維持12年

新北市女子潘盈真去年颱風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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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外帶披薩與張姓男友起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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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憤而持刀殺死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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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新北地院判她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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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訴至二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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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今天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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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一審判決。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蘇迪勒颱風襲台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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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潘盈真與張姓男友在新北市永和租屋同居,兩人為了外帶披薩發生爭吵,張男因此決定分手搬離住處,這時潘女卻拿出水果刀朝男友身上突刺,張男送醫後死亡。事後潘女辯稱,兩人在爭吵時男友曾拉住她的手,不小心才一刀刺進男友左胸,但法醫研究所鑑定,若是搶刀不慎遭刺,以刀長10公分的水果刀,並不會造成深度達12公分的傷口。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潘女故意殺人,依殺人罪判她12年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仍維持一審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105053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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