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辦理都市更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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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公有零售市場」即將歇業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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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家攤商須限期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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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住戶、市府三方缺乏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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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戶住戶因賠償金始終喬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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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不搬遷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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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地主以共同開發的方式參與都更。
位在博愛一街的樹林公有零售市場,民國五○年代創立,為地上二層五十坪的建物;八十年間,一部分改為公有停車場,部分攤商移至保安街、博愛一街,目前僅剩十一間攤商,多數空間作為倉庫,另有十三戶住戶住在裡面長達五十年。
樹北里長林俊明說,因地主「樹林健民協會」與建商即將辦理都市更新,便請市府、公所協助與住戶、攤商協調,但住戶權益誰來維護?當時與地主相安無事相處了五十年,突然間說要拆除,正常人都會手足無措,公家機關的政策,老百姓當然配合,攤商移遷位置沒找好、賠償金額談不攏,希望市府下手前再三思。
公所經建課指出,市場經營不善,民眾多在市場外圍購物,今年一月與攤商終止租賃契約,並召開協調會與攤商說明遷移期限,若遲未搬遷,將寄出催告通知函,但因樹林沒有其他公有市場,未來會請市府協助安置攤販到新地點,
市府經發局表示,針對住戶拆遷,目前尚未確定補償方案,替建物重估價值,以「新辦公共建設補償標準」來核算,平均每戶可領到二百多萬元補償金,但部分住戶對於金額稍嫌不滿;住戶擁有地上建物所有權,若以共同開發方式參與都市更新,也須與地主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