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開始了,
,但是如果所得資料查詢清單內發現,
,實際領取的薪資所得與清單內的金額不符,
,或是沒有在該公司任職,
,但卻有該公司的薪資所得該怎麼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
,若有上述情形發生,建議先向開立扣繳憑單的單位查證,倘若確實遭公司虛報,可檢具薪資所得領取資料、在他單位工作證明等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據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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