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道榮遭押返台 50萬元交保

62歲黃道榮曾任第9屆至12屆屏東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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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於2007年4月16日至2012年2月20日與前妻高韶辰利用女兒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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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兩岸間地下匯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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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金額達台幣2億7462萬5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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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觸犯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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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調查局南機站移送高雄地檢署起訴。他於2000年6月19日案件審理期間即搭機出境未歸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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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高韶辰以黃在大陸長期未歸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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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獲准。黃涉及銀行法部分則被高雄地院發布通緝。調查局表示,黃道榮2000年出境潛逃至大陸廣東省躲避司法制裁,並於珠海市經營南洋海景飯店,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請陸方協緝遣返歸案。黃道榮在大陸期間,常在飯店招待台商及到珠海玩朋友,有時無聊就打麻將,多年前,郭廷才逃匿大陸時,晚上在空閒時就到黃道榮那裡打麻將解悶,後來郭廷才也因此被逮押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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