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2幼女賣淫養家 狠父母重判

     又見社會底層悲歌!屏東14歲女國中生小芳(化名)被路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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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超過80歲王姓老翁一起走進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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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年紀的交往令人起疑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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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追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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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正從事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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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媒介色情的竟是女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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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7歲妹妹也被拉下海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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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用於一家開銷。
     王姓老翁、女孩父母皆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老翁向法官坦承,曾多次電洽小芳父母要求提供性服務,還大言不慚地說,男人本來就會貪心,況且跟小芳發生性行為的人很多,自己還排在後面;他並說,得知小芳還有7歲妹妹,他也撫摸過下體猥褻2次,事後抱怨年紀太小給2、300元打發。
     小芳曾多次向父親表示「不想做了」,但父親總說要過一陣子再停掉,父親在警訊時也掙扎地說,2女賺到錢均用在繳學費及家裡開銷,也曾多次在電話透露不想讓女兒去性交易,不過禁不起老翁要求,只能一直做下去。
     法官指出,2名女童年紀正值與家庭成員關係最緊密時候,生活認知與交友圈均由父母建構,但父母不但沒有擔起養育責任,反藉由孩子身體獲取利益造成身心傷害比起一般單純媒介性交易還更嚴重。
     2名女孩曾在法庭表達希望原諒父母,童言童語表述更讓人不捨,法官認為女童父親才30餘歲,應可靠正當手段賺錢養家,事後還曾翻供否認犯行,難認有何悔悟之心,審酌後分別判處父親12年徒刑及母親10年徒刑,各需併科罰金15萬元,王姓老翁判決4年徒刑,3人皆可上訴。目前2名女孩及弟弟由社工員安置在寄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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