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輕度智障的溫姓男子,
,被控於100年4月闖入同住一層樓友人的房間,
,性侵其輕度智障的女友。被害人庭訊時,
,對遭性侵過程頻稱「記不清楚了」,
,溫則指女子主動要發生性關係。法官認為,
,被害女子答辯時仍知道遭性侵要反抗,
,全身卻毫髮無傷,
,且事隔12天才報警,與常理不符,裁定溫男無罪。,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