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財源 民代籲標售公設冠名權

     全台各縣市均面臨財政窘迫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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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向中央爭取補助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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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們為了「找錢」傷透腦筋;有民代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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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轄內公共設施的「冠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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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業收取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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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為生財之道。新北市體育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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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企業意願不高,即使招標,恐怕也會頻頻「流標」。
     近年來,許多國際城市標售公共設施的冠名權,或拉企業贊助來開拓財源,國外稱為「市政行銷」,如日本東京球場公開販售冠名權,最後由「味之素」以5年12億日圓的金額標下,也是日本首座引進冠名制度的球場。
     這項作法不僅能增加市庫收入,公共建物廣告化後,也可美化市容並帶來觀光人潮,帶動公設周邊的經濟發展,如轄內的板橋第1、第2及新莊、樹林、泰山等5大體育園區,若售出冠名權,便可平衡收支,盈餘也可挪作專款贊助新北市棒球隊。
     市議員陳文治表示,除公設外,也可從新北市主導的三環三線中的捷運站點,挑出非公共地標、街道地名的站點,向企業收取冠名費,如環狀線的Y5站「遠東工業區」;或有企業贊助的體育活動,如「萬金石馬拉松」等,應有冠名權的空間。
     體育處指出,國內不興盛冠名權標售,企業意願也普遍低落,若是開發財源應可循「OT」的營運模式,由政府投資興建,委由民間營運,5大體育園區中,泰山已委由輔仁大學營運,其餘仍在規畫階段。
     體育處表示,體育署之前有向「兄弟象」提出「雙主場」的意見,同時認養台北天母棒球場、新莊棒球場,但是兄弟象現未解決企業內部問題;至於萬金石馬拉松,因為主打城市形象,並且將申請國際認證,不考慮拋售冠名權,此外,也須訂定相關的冠名權規範、法令等,才能合法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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