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39萬元債權 大眾銀吃下

     台南單親媽媽、莊小姐誤買大眾銀行聲請法拍的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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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大眾銀行在內的銀行拒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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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棄標還得賠法拍差額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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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積蓄化為烏有。大眾銀行發言人張寒青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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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銀行不知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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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銀本來就不承貸法拍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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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請莊小姐轉讓39萬元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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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銀行善後,莊小姐已欣然接受。
     「頂新只要出1%就可以貸款買帝寶,我連自願買凶宅,都沒有銀行要借錢給我!」在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代為陳情下,莊小姐昨天透過電話公開說明,她以270萬標得位於台南善化的法拍屋,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才發現是凶宅,她已表明願意買兇宅,卻連法拍的大眾銀行都拒絕貸款,她質疑「連銀行都知道是凶宅,法院怎麼會不知道?」
     陳亭妃指出《強制執行法》第47條規定須註明凶宅,可見法院並未進行查證。莊小姐不解,棄標後,法院在下一標註明為凶宅,結果以最低價標得,法院又依《強制執行法》判決她必須賠償價差,導致她付了45萬7千元頭期款,最後只能拿回6萬多,多年的辛苦積蓄化為烏有,讓她一度想輕生。
     莊小姐更指出,法院書記官表示法拍屋資料都是銀行給的,銀行沒有註明是凶宅,法院不需要負擔責任,她去看房子的時候也沒有發現,後來才輾轉從銀行得知,曾經有兩個人在屋內燒炭自殺,「是銀行告訴我的,怎麼可能銀行自己不知道?」
     張寒青則表示,大眾銀行是在民國101年間,就本案的債權房屋申請拍賣。
     因大眾銀行在當地沒有分行,資訊沒有完全掌握,拍賣時並不知道是凶宅。大眾銀行行員陪同法院書記官至現場履勘時,房內還有債務人的父親居住,看不出來有何異樣,因此在法院拍賣公告中,也未註明房屋是凶宅。
     張寒青說,莊小姐得標並赴其他銀行申請貸款遭到拒絕,來大眾銀行申請貸款時,大眾銀行才知房屋是凶宅。
     法院此時也才在當事人棄標後的拍賣公告中,註記該房屋為凶宅。大眾銀一向不承作法拍屋業務,不是因為凶宅而拒絕承作莊小姐的房貸。
     張寒青說,昨日已派人當面與莊小姐溝通,希望她將因棄標而產生的法拍差額39萬元的債權,讓與給大眾銀行,後續由銀行來處理。
     未來莊小姐若有房貸需求,大眾銀行承諾會給利率等優惠條件。
     金管會強調,會依法確保銀行應提供給民眾適當足夠的金融基本需求,金管會也將持續關注大眾銀行後續處理情形,並督促給予當事人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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