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案聽證會 由柯文哲做最後裁決

教師蕭曉玲(前)案聽證會25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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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交台北市長柯文哲裁決。中央社記者黃麗芸攝 105年5月25日

教師蕭曉玲案聽證會今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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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說判決已定應謹慎處理。報告將提北市廉委會審議,再交台北市長柯文哲裁決。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召開「蕭曉玲老師主張違法解僱請求回復教師資格案」聽證會,由北市廉政委員兼律師鄭文龍擔任會議主持人,會議長達逾4小時。蕭曉玲下午結辯時表示,為何台灣教育要到這種地步,從頭到尾謊言連篇,監察院調查結果都出爐,但行政法院卻都不調查,這要叫她怎麼辦;其次,自己因控告前市長郝龍斌而得罪當道,最大的痛苦就是要面對一次一次的羞辱,即使自己白目也是針對體制不公不義做出控訴。她哽咽說,教師是良心事業,「不信公理喚不回」,這是自己多年苦撐的信念,且指柯的MG149案和自己雷同,拜託轉型正義從她的案子開始。中山國中代表結辯則說,蕭求撤銷原處分,在國內法律上無相關根據,除非修法,否則不該變更原處分;此經行政法院確定判決,處理上應更加慎重處理。鄭文龍最後表示,較好方式應將攻防點做具體呈現,今天的聽證程序也可給許多行政單位做參考,不適任教師應離開校園,但人權保障應給予客觀說服過程;後續聽證處理部分,月內將會撰寫調查報告提到廉委會討論,最後再交由柯文哲裁決處理結果。稍早會議,中山國中委任律師表示,北市教育局所核定蕭解聘決議,全案經司法程序定讞。並指此案有6大爭點,包括蕭上課都在播影片、甚至有長達9周紀錄;蕭常上課遲到或不見;填寫不實教師日誌;很多學生指蕭上課常謾罵不雅字眼;上課曾將學生趕出教室及上課時做政治評論或攻擊其他家長或教師等情事。同時,調查過程的事證相當多,教評會也有陳列事證。專家證人台北大學教授陳耀祥表示,此案是非常罕見的案子,非僅行政層面問題,還涉及憲法層次問題,「司法權對於行政權的監督以及監察權對行政權的監督,意見不同時該如何處理?」,行政權面對此衝突,後續改善、處置應從寬認定並予以撤銷。申訴人專家證人兼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說,監察權和司法權是互相尊重,蕭老師有許多檢舉函,但都有所缺失和爭論,即便其教材不好都可被評論,教育部和北市教育局都有問題,且督學介入教評會有違反相關規定。申訴人專家證人兼台大教授彭文正則表示,今天自己遺憾的是,前任市長郝龍斌已經卸任,柯文哲上任一年半仍然官官相護,監察院調查寫得如此清楚,為何還要浪費社會大眾資源,深感不滿,主張恢復蕭的中山國中教職及補償這段期間的薪資損失和精神損失。教評會說,期間有給予蕭教學上改善建議,但蕭予以拒絕;另外,進行問卷調查是想了解事實真相,學生可以拒絕寫名字和保密,由受訪者自由參與。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老師蕭曉玲2007年因反對當時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控告郝龍斌強推政策違法,事後遭中山國中解聘。廉委會認為解聘程序有諸多瑕疵,北市府也曾被監察院糾正,監察院的糾正事項寫得很清楚,北市教育局相當明顯的介入解聘過程,而且標準不一,有校長喝花酒,只是調職,蕭沒這麼嚴重,竟然是解聘,可見有雙重標準,所以去年另行立案調查。105052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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