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承銷樂陞可轉債違規,康和證配售業務遭停業3月

樂陞公開收購破局,

seo優化

,金管會持續調查相關金融機構職責,

口碑行銷公司

,指出康和證(6016)今年辦理樂陞2檔可轉債承銷配售時,

seo優化

,有違反證交法、證券商管理規則等情事,

手機版網站

,依證交法規定勒令停止承銷詢圈配售業務3個月,

關鍵字行銷

,呂姓副總及林姓業務員停止業務各6個月及1年。金管會表示,

響應式網站

,康和證今年辦理樂陞2檔可轉債承銷配售案時,

line行銷

,有配合樂陞辦理詢價圈購配售,

網站優化

,並將配售客戶名單提供給遠東銀行進行可轉債資產交換等情事,此舉違反證交法、證券商管理規則及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等規定。證期局官員說明,樂陞今年4、5月發行2檔可轉換債時,前董事長許金龍與康和證業務人員洽談,表示可轉債後的拆解業務要由遠東銀辦理,遠東銀的某行員會聯絡後續作業。而樂陞可轉債找不到配合拆解的客戶時,康和證也協助樂陞找到願意配合拆解的人頭戶。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指出,現行法規要求券商配售需以公平合理方式辦理,康和證配合樂陞要求已違反規定。因此,勒令康和證券自明年1月16日起停止承銷詢圈配售業務3個月,涉案的呂姓副總及林姓業務員,則暫停執行業務各6個月及1年。證期局官員指出,康和證在業務缺失尚未改善前,原則上1年內不得申請新產品及業務、不得增設新分支機構、不能申請轉投資、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其中以不得增設申請新產品、業務及進行轉投資影響較大。(時報資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