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被告 常帶大塑膠袋出入

     女子醃頭案今天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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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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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佳富自去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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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帶著大型塑膠袋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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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營造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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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丟棄胞妹頭顱。
     檢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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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二哥陳佳富自去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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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帶著一個不透明塑膠袋到工作的自助餐廳,塑膠袋內容物不詳。
     去年12月9日,陳佳富涉嫌在住處,以掐、縊頸部方式,造成胞妹陳婉婷窒息身亡,隨即以一把俗稱「文武刀」的菜刀剁、切、肢解屍體。
     陳佳富除了保留胞妹頭顱、以鹽醃漬之外,另將軀體肢解,以攪肉機絞碎肉塊及內臟,加水稀釋後,從浴室排水孔排出。
     今年3月15日,陳婉婷的頭顱在嘉義縣水上鄉某寺廟男廁內被發現,警方當天晚上傳訊陳佳富到案說明,陳佳富仍然帶著大型不透明塑膠袋。
     檢方表示,陳佳富當天帶的大型不透明塑膠袋,內有骯髒的工作手套、作菜用圍裙、2000cc桶裝礦泉水,以及一個10人份的電鍋內鍋等物品。
     由於陳佳富在自助餐廳工作,隨身攜帶電鍋內鍋有違常理,專案小組偵訊時,陳佳富並未提及理由,只稱喜歡這樣做。
     專案小組後來在陳佳富家中,找到一個同型的電鍋內鍋,底部有死者DNA反應,而且電鍋內鍋剛好可以貯放一個人頭,因而成為關鍵證物。
     檢方表示,陳佳富過去沒有攜帶大型塑膠袋上下班的習慣,直到犯案前半年才這麼做,足見其心思縝密;警方傳訊他時,他仍照常騎機車帶著大型塑膠袋。
     檢方指出,陳佳富這麼做是「有備而來」,除了藉此營造一種常態之外,也可「魚目混珠」、「掩人耳目」,將胞妹頭顱帶來帶去,同時方便丟棄頭顱。1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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