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蕭曉玲解聘案 北市廉委建議撤銷

前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認為北市教育局在民國97年將她違法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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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建議市府應撤銷解聘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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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柯文哲裁示由教育局針對廉委會建議進行簽報。蕭曉玲因反對前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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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郝龍斌強推政策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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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遭中山國中解聘。台北市政風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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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委會下午召開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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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柯文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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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蕭曉玲解聘案。會中廉委鄭文龍提出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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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市府撤銷97年中山國中的解聘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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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回復蕭曉玲的教師資格、名譽以及相關損害。政風處說,其他廉委對於鄭文龍的意見均無異議,柯文哲在會中裁示,蕭曉玲案調查報告及聽證紀錄移交教育局,針對廉委建議簽報市府,並將相關資料上網公告。不過教育局表示,若要直接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仍有法律適用上的困境,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規定,「違法」處分可由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依職權撤銷,但本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應非違法處分,無法據此直接撤銷。教育局說,另經法務部及高等法院判決規定,經法院判決有實質既判力的案件,行政機關也不得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第128條逕行撤銷處分。教育局會儘速召開會議,研商如何突破法律上的困境。105070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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