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太極雙星收賄百萬 賴素如二審判刑9年

圖為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本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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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吉銓攝)

賴素如律師洪文浚。(林偉信攝)

喧騰一時的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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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認定前總統馬英九愛將賴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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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台北市議員時收受100萬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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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公司拿下700億元的雙子星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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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將賴判刑9年,全案可上訴。賴素如未到庭聆判,她委由律師洪文浚發表聲明表示,對於高院判決深感遺憾,她說本案從檢調偵辦之初,就是先射箭後畫靶,而原本應是為民洗刷冤屈的法官,竟視「民冤而不為言」,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矢言以生命捍衛自身的清白。(11:37更新,更新內文、新增照片)賴被控在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索賄1500萬元,後改為1000萬, 並約定分100萬、300萬、600萬元三階段給付,太極雙星實際負責人程宏道由白手套彭建銘,依約先給付100萬元給賴女後,她在議會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案時如期提案通過。事後市議會臨時大會議決將附加但書刪除,因結果未如程宏道等人預期,其餘賄款就未給付,而賴素如見外界對太極雙星團隊質疑聲浪頗大,也在2012年11月20日將百萬賄款退還彭建銘。台北地院痛斥賴素如身為議員,本應不忮不求,恪盡民代職責,以不負選民所託,竟為貪圖不法利益,出賣職務行為,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要求,敗壞官箴,造成民眾對政府作為的不信任,且犯後飾詞卸責,難認具有悔意,將她重判10年。高院認為,彭建源從未表示賴素如要求將1000萬元賄賂提高至1500萬元,在沒有補強證據證明下,撤銷北院判決,改認定賴女期約1000萬元、收賄100萬元,依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將她判刑9年、褫奪公權9年;程宏道依行賄罪判刑8月。檢方另案起訴太極雙星團隊負責人何岳儒等人,並指控前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協助詐標,也一併起訴。北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何岳儒、程宏道、賈二慶判刑3年10月、10月、5月,邱大展無罪,今年3月高院將何岳儒減刑為1年,其餘維持原判。(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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