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場仍無法照期程落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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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規劃在台灣附近尋找面積1公里以下無人島或準無人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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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作為存放核廢料的中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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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排除成為最終處置場。國內核電廠用過核燃料目前擺在各電廠用過核燃料池內。因核一廠燃料池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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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先前已建置核一廠第一期乾式貯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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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卡在新北市水保計畫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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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外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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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研擬興建核一廠第二期乾式貯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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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計劃透過平台邀集各界討論選擇由室內或室外方式儲存。由於一般乾式貯存場的執照發放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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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下午受訪時表示,台電不希望核一廠第一期乾式貯存場擺這麼久,承諾只要第二期乾式貯存場能夠運作,將優先把第一期乾式貯存場用過核燃料搬到第二期存放,「絕對不會超過40年」。為了避免核電廠變成外界所謂的「核廢場」,並讓核電廠的土地能恢復再利用,台電計劃在未來核一、二、三除役時,將用過核燃料及低階廢棄物集中儲存。不過林德福表示,101年7月由經濟部公告建議核廢最終處置場包括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依照場址選址條例必須公投。經濟部委託地方政府試著進行公投,但目前為止,上述地方公投程序都無法做完。考量核廢最終處置場涉及公投較複雜程序,台電拋出在台灣附近尋找面積1公里以下無人島或準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想法,作為存放低階、高階核廢料中繼站,地點除了考量交通、地質條件外,還需避免衝擊多數人生活環境。至於核廢料集中式貯存場未來是否會變成最終處置場,林德福表示,「應該是不排除」,但需視未來集中式貯存場地點選擇在何處。1050310(中央社),